发布时间:2024-11-06 00:49:53 来源: sp20241106
作者:陈旭东(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特聘研究员、经济学院副教授)、刘 娜(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经济与信息管理系讲师)
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积极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做到:诚实守信,不逾越底线;以义取利,不唯利是图;稳健审慎,不急功近利;守正创新,不脱实向虚;依法合规,不胡作非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积极探索新时代金融发展规律,不断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金融本质的认识,不断推进金融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积累了宝贵经验,逐步走出一条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提出积极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为我国金融系统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供了根本遵循,为提升金融软实力、建设金融强国指明了方向。
诚实守信,不逾越底线
诚实守信,从古至今都是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在现代市场经济制度中显得更为重要。在古代中国,诚实守信既是个人道德修养的一种内在要求,也是现实经济生活的一条基本法则。孔子主张“言必信,行必果”。孟子强调“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唐律疏议》有载:“商人有行滥短狭者而卖者,杖六十,得利赃重者按盗窃论处。”古代官府会对商人的非诚信行为予以严惩。中国之所以能在北宋前期推出世界上最早的由公权力担保的纸币“交子”,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在商品经济繁荣的同时,信用关系、诚信体系有了较好的发展。
金融的本质是信用,对诚实守信有着更高的要求。只有弘扬诚实守信的道德观念,才能夯实金融高质量发展的信用根基。立足新时代金融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要求,金融行业必须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切实将诚实守信融入业务经营全流程,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和服务承诺。进一步完善并发挥征信系统的作用,以规范的市场行为降低诚实守信者的交易成本,并加强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共筑诚信金融环境,倡导金融消费者坚守诚实守信底线、提升金融消费素养。
以义取利,不唯利是图
中国传统儒家经济伦理向来倡导见利思义、义在利先,反对见利忘义、唯利是图。墨子也提出:“义可以利人,故曰:义,天下之良宝也。”我国传统商帮中,晋商“利以义制”、徽商“以义为利”、浙商“义利双行”等经营理念中,无不蕴含着以义取利的伦理思想元素。基于独特的市场结构、经营模式、风险溢价等,现代金融属于高收益行业。从西方国家的经济金融实践看,如果完全放任资本逐利的属性,必然会导致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贫富差距拉大和周期性危机的爆发。
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必须跳出西方以资本为中心的金融发展路径,弘扬以义取利的经营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树立正确经营观、业绩观和风险观,平衡好功能性与营利性的关系,坚持功能性是第一位的。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尤其是在金融为民惠民富民上下功夫,让人民群众更好分享发展成果,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稳健审慎,不急功近利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一直提倡“居安思危”“行稳致远”,强调“未雨绸缪”“防范未然”。东汉荀悦有言:“先其未然谓之防,发而止之谓之救,行而责之谓之戒。防为上,救次之,戒为下。”这些言简意赅的思想观点中蕴含着强烈的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并在中国古代长期的商业经济活动中转化为经济主体的稳健经营智慧。金融行业本质上是通过识别风险、度量风险、管理风险、处置风险来获取收益的,以基于信用的杠杆经营、管理运用他人财产为经营特点,天然属于高风险的行业。坚持稳健审慎的风险观念,就是强调不断筑牢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安全屏障。
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金融机构必须坚持稳健经营的策略,始终将安全性摆在各项业务的优先位置,通过加强制度和能力建设,使自身能够经受住全方位对外开放不断深化条件下市场竞争加剧、负向外部冲击、经济周期调整等考验。金融监管部门应高度重视金融风险的关联性、传染性、隐蔽性和危害性,采取严格措施着力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实现金融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树立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守正创新,不脱实向虚
守正创新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绵延不绝、传承至今的重要动力,也是中国古代治国理政、发展经济的重要经验。《论语·颜渊》有云,“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正是由于坚持在守正中创新,才推动了中国古代经济金融的不断发展。北宋王安石改进历代相传的常平仓制度而实行的青苗法,被作为一项农村信贷改革政策,曾对20世纪上半叶美国“大萧条”时期的农业立法形成重要参考借鉴。我国“山西票号”之所以能够成就晚清百年的金融传奇,很重要的一点就在于其创新推出了“顶身股”这一项激励性的制度安排,将员工利益与票号长期发展相联系。
只有坚持和弘扬守正创新的理念,才能不断提升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服务质效。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守正才能不迷失方向、不犯颠覆性错误,创新才能把握时代、引领时代。”金融行业做到守正创新,一方面必须心怀“国之大者”,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以为社会创造价值、为人民美好生活赋能为目标取向,确保金融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另一方面应在风险可控、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坚持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推动金融实现创新发展,不断提升金融服务的精准性、可得性和适配性,以金融创新更好地服务科技创新和产业变革。
依法合规,不胡作非为
中国古代国家治理强调“礼法并用”“德主刑辅”“以法护德”,其中蕴含着丰富的法治思想。先秦法家主张“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随着我国古代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围绕货币金融的立法实践也日益丰富。特别是到了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宋代,官营民营借贷空前繁荣,经营活动中出现了大量高利贷问题以及由其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为应对和解决高利贷问题,当时的《宋刑统》《天圣令》等政府法令中均对借贷利息做出了明确规定。
坚持和弘扬依法合规的理念,要求市场主体与相关监管部门必须增强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法治自觉。2023年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强金融法治建设,及时推进金融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为金融业发展保驾护航”。金融监管者应当与时俱进完善监管规则,着力以法治思维扎紧制度“铁篱笆”,持续释放强监管严监管的信号,敢于向金融乱象“亮剑”,以强有力的执法维护金融监管权威。金融行业应当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思想元素,树牢依法合规意识,自觉按照监管要求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以法治促进企业内部治理现代化。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近代以来中国经济学构建的探索与实践研究”阶段性成果)
(光明日报) 【编辑:唐炜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