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31 05:54:25 来源: sp20241031
中新社 上海12月26日电 (记者 李姝徵)26日,上海金融法院审理的投资者诉上市公司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达易盛”)及其实控人、高管、中介机构等12名被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以调解方式结案生效。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小投服)代表7195名适格投资者获2.8亿余元(人民币,下同)全额赔偿。
据上海金融法院方面表示,该案系首例涉科创板上市公司特别代表人诉讼,也是中国证券集体诉讼和解第一案。
2023年4月,泽达易盛公司因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在披露的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4月28日,12名投资者将泽达易盛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高管,相关中介机构等起诉至上海金融法院,请求判令泽达易盛公司赔偿投资者差额损失、佣金及印花税损失,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7月21日,中小投服受部分证券投资者特别授权,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上海金融法院决定适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根据特别代表人诉讼“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规则,最终本案适格投资者为7196名(以下简称全体原告投资者)。经测算,全体原告投资者损失金额总额为2.8亿余元。
为有效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最大限度保障投资者胜诉权益,同时减少违法事件对资本市场特别是科创板市场的负面影响,上海金融法院决定组织各方开展调解,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
经上海金融法院主持调解,中小投服代表全体原告投资者与12名被告共同签署调解协议草案,并向上海金融法院提交制作民事调解书的申请。上海金融法院向全体原告投资者发出通知,召开调解协议草案异议听证会。其间有1名投资者申请退出调解,最终参与调解的投资者为7195名。
根据调解协议,各责任主体将按照第三方损失核定的赔偿金额2.8亿余元进行全额赔付,其中,泽达易盛公司、实控人林某、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某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泽达易盛公司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证券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
据上海金融法院方面表示,本案中,由投保机构代表的实际参与调解的投资者占全体适格原告投资者的比例高达99.6%。其中,单个投资者最高获赔500余万元,人均获赔3.89万元。(完) 【编辑:曹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