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民互市贸易进出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印发

发布时间:2024-11-10 06:28:46 来源: sp20241110

  本报北京4月9日电  (记者王观)记者从财政部获悉:为完善边境贸易支持政策,优化边民互市贸易多元化发展的政策环境,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边民互市贸易进出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的通知》,明确除《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负面清单》所列的商品外,边民均可通过互市贸易方式进口。

  据悉,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共21项商品,包括烟、酒等,以及超出规定数量的小麦等农产品。进口免税额度以个人为单元计算和使用。边民互市贸易出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包括国家禁止出口的商品、应征收出口关税的商品和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

  《 人民日报 》( 2024年04月10日 10 版)

(责编:杨光宇、胡永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