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30 13:04:08 来源: sp20241030
据媒体报道,短短4个月,辽宁省沈阳市的张明(化名)在某直播平台上“打赏”了一名女主播20万余元。浙江温州的许先生也遭遇了类似经历。今年2月,他正在客厅看电视,孩子一个人在卧室玩手机,突然房间里传来一句“谢谢××大哥刷的钻石!”许先生发现儿子竟然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充值了8039元。许先生说,孩子前后一共充值了20多万元。
类似大额“打赏”事件时有发生。不少网民不禁发问:直播平台对于大额“打赏”不该进行必要限制吗?实际上,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平台应对用户每次、每日、每月最高“打赏”金额进行限制。
直播平台的“打赏”功能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互动方式,观众可以通过直接给主播打赏礼物或者金钱来表达对主播的喜爱和支持。然而,一些平台上的“打赏”功能却存在一些隐患,比如有的单笔可充值百万,以及不设立上限和提醒。因此,有不少人呼吁直播平台设置打赏限额。一方面,这可以保护用户的财产安全,避免他们因为冲动行为而陷入经济困境;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直播平台因为用户过度打赏而引发舆论风波和法律纠纷。同时,对于那些过度依赖打赏收入的主播,也可以通过设置限额来规范其行为,避免他们过度依赖粉丝的慷慨,甚至将“诱导打赏”无底线的进行到底。
在当前互联网直播行业发展迅猛的背景下,直播平台需要更加注重用户感受。这不仅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原则,也有利于直播行业的健康发展。
(责编:尹深、曲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