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0 01:50:58 来源: sp20241110
中新网 西宁3月7日电 (李隽)7日,记者从青海省发改委获悉,该省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协同金融支持23条、税费服务20条等配套政策,实施助企纾困和支持经营主体发展10条、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47条等系列政策。开通“惠企政策直通车”,推行惠企政策“免审即享”,政策集成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资料图为西宁市大通县税务局民营企业税费服务站工作人员为纳税人讲解税费政策。张星辉摄此前,青海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公布数据,该省民营经济总数突破53万户。其中,西宁市民营企业数量达7.8万户,占全省的56.9%;民营经济占GDP超40%,带动就业3.5万人。
近日,青海省政府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开展民营经济护航行动,推动涉企政策直达快享,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等33条具体措施靶向发力,最大限度拓展民营经济发展空间,最大力度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最大程度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据悉,青海省将不断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支持,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强化民营经济要素保障,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该省将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发展、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工业转型升级、文化和旅游发展等专项引导资金撬动功能,加大对“个转企”“小升规”民营企业的支持,对经济增长、吸纳就业的企业给予梯度奖励;对首次升规入限企业给予一定奖励。根据省级财政收入状况适时扩大相关专项(引导)资金规模,有序提高奖补标准,制定各类财政专项奖励目录清单。加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力度,逐级建立培育库,强化指导服务,对有望升规入限企业、新注册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加强入库培育和动态运行监测。
青海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及共建“一带一路”,积极融入生态文明高地和产业“四地”建设。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发展劳动密集型制造业、装备制造业和生态产业,参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减碳技术和服务,加大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储能等领域投资力度,参与用能权交易。鼓励中小企业参与延链、补链、强链项目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完)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