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2 22:34:02 来源: sp20241102
加快建立城镇燃气安全长效机制(金台视线)
燃气安全关系千家万户,是一项重要民生工程。近年来,多个地方发生燃气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燃气安全越发成为社会高度关注的话题。对此,读者和专家建议,应该从以往事故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在健全法规标准、完善管理机制、强化科技赋能等方面下功夫,着力提升城镇燃气安全水平,最大程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老化管道隐患多,亟须更新改造,还应加强日常管理维护
过去20多年,我国天然气事业经历了快速发展,但在发展过程中,在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等一些方面也存在一些隐患,如防腐层质量不高、施工环节质量不高等。由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安全管理工作委员会等单位发布的《全国燃气事故分析报告》显示,2023年各类型燃气事故中,管网事故数量占34.5%。
燃气管道一旦老化,极易发生泄漏。2021年发生的湖北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6·13”重大燃气爆炸事故,就是因为天然气管道严重锈蚀破裂,泄漏的天然气在占压的建筑物下方河道内密闭空间聚集,遇餐饮商户排油烟管道火星发生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居民乱搭乱建、占压燃气管线或将燃气设施包围在建筑内的问题也很突出,发生泄漏不易被察觉,易造成燃气积聚引发事故。”国家管网集团西部管道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高级工程师郑登锋说,如果是室外埋地管道,泄漏出来的燃气易渗入并聚集在周围的下水道、窨井以及其他地下空间,一遇明火就会发生爆炸。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去年8月印发的《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对燃气管道老化或带病运行、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及穿越密闭空间等“问题管网”,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安全运行;对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未落实燃气设施保护方案等,要立行立改,并依法严厉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责任。
据此,一方面,应加强燃气管道的日常管理维护。燃气公司应当承担起这一重要职责。“但受维护成本高、相关负责人重视程度不足等因素影响,一些企业安全管理滞后、安全技术装备配备不足等问题突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上海市静安区读者贾先生反映。
另一方面,应加快推进老旧燃气管道的更新改造。北京、海南等地发布2024年老旧燃气管线年度更新改造计划;四川、湖南等地开展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专项治理,加快推进燃气管道和设施改造更新……各地陆续对问题燃气管道进行排查,同时更新改造。
不过,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面临谁来出资的问题。小区公共部分管网,以及居民户内管道的改造费用,由业主承担,地方财政给予一定补贴。市政公用管道改造由燃气公司出资。“这部分投入很大,一些企业在自身盈利和社会责任之间犯了难。”郑登锋提出,应该探索建立第三方参与的投资模式,兼顾管道更新改造的盈利性和公益性,促使燃气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
完善有关法规标准,落实安全责任,防止因第三方不当施工引发事故
“铺设商铺的排烟管道时,施工人员在燃气管道墙上随意开洞口。”广东深圳市龙岗区读者黄女士来信反映,小区内第三方施工不当,导致现场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她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大对第三方的监管,如果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调整。
根据《全国燃气事故分析报告》的数据统计,在去年169起已核实事故原因的天然气管网事故分析样本中,事故原因排第一位的就是第三方施工破坏,占比85.2%。2023年发生的河北衡水市安平县城乡供水管网改造项目天然气爆炸事故,以及天津蓟州区“8·22”燃气爆燃事故等,均为施工破坏燃气管道所致。
为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今年4月1日施行的《福建省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管理办法》明确了项目施工阶段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要落实的燃气管道保护责任和措施。其中,施工单位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施工作业的,需提前48小时通知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施工方应该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责任,杜绝安全隐患。通过运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按规定做好改造后通气、通水等关键环节安全监控,做好工程验收移交,确保燃气管线安全运行。”清华大学公共安全研究院副研究员许欢举例说,黑龙江哈尔滨中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利用无人机搭载高性能激光甲烷遥测仪对高压燃气管线开展三维立体巡视、检测,发现异常情况可及时回传影像资料,实现巡视与检测合一,防范管线受到第三方外力破坏。
许欢还建议,尽快修订城镇燃气管理相关法规标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燃气安全监管规定,压实各方责任,切实解决第三方施工破坏、违规占压等突出问题。
注重燃气安全,事前预防尤为重要,不应落入“重事后救援处置,轻事前巡查预防”的窠臼。“燃气安全是个‘烫手山芋’,谁也不想接。一旦出事更是相互推诿。”吉林吉林市读者张先生表示,一些地方有关部门组织燃气安全联合检查,但经常出现相关部门无人响应的情况,事前巡查预防这方面做得很不好。
对此,许欢认为应该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在燃气安全治理中,将更多的人力物力投入事前预防中,不断筑牢燃气安全防线。
筑牢技术防线,提升异常情况监测预警能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有读者来信反映,家中燃气报警装置无法有效感应泄漏的燃气,“家人闻到刺鼻的味道才发现燃气泄漏,幸亏及时采取措施。”
燃气出问题,不能只靠“闻”,关键得靠“技”。“坚持创新引领、科技赋能”是《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4项工作原则之一,要求加强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燃气管理中的应用,大力推广使用先进技术、设备、工艺,依靠科技赋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保障燃气安全运行。
一些地区和企业通过创新引领、科技赋能,着力提升燃气异常情况的监测预警能力。
为解决送气过程中运输安全问题,湖南华容县对3万只智能新气瓶植入感应芯片,对6万只旧气瓶张贴二维码进行钢瓶溯源,为液化气瓶建立“电子身份证”,进行一体化管理。
江西上栗县则建立全过程智慧燃气安全监管平台。“该平台能够实现燃气使用状态的实时监测,即时感知燃气泄漏问题,第一时间触发报警机制。”上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负责人邓自羽介绍,平台还能进行智能决策,指导现场工作人员采取正确应对措施,实现即时处理。通过对燃气泄漏问题进行即时监控,有效避免传统监控方式的盲区,将因燃气泄漏带来的安全风险降至最低。
针对“问题气”等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除了技术防范,郑登锋认为还应该深入排查,严惩生产、充装、经营“问题气”的企业,对城镇燃气经营、充装企业不遵守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消防设施设备未按规定配置或因维护不到位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等问题,要责令改正,依法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建议提升排查整治质量和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推动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加快建立城镇燃气安全长效机制。”郑登锋说。
本报记者 史一棋
(人民日报) 【编辑:唐炜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