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5 10:49:45 来源: sp20241105
中新网 6月18日电 据国家文物局微信公众号消息,国家文物局18日发布《关于加强主汛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要依托省级古建院所、文物考古研究院所组建应急响应专家预备队,及时转发国家文物局文物自然灾害每日预警预报,加强调度和指导,督促可能受灾的市县文物部门和文博单位抓紧落实应急预案,明确应对策略,备好防灾物资,会同相关部门将防灾措施做到前头,落到实处。
《通知》强调,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重点排查古桥、古城墙、木结构建筑、石窟寺、土遗址等易受灾害影响的不可移动文物,以及开放文博单位与文物保护工程工地、考古发掘工地等场所的安全隐患,发现险情要及时采取围挡、遮盖、加固、支顶、排水等针对性措施。要特别关注此前已受灾文物及文物建筑、石窟寺内彩塑壁画的防护,控制险情发展。桥梁文物应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桥梁文物防灾减灾工作的意见》落实应急措施。对位于低洼位置或易受城市内涝影响的文博单位,要与市政、应急等部门提前沟通,告知设防需求,并备足水泵、沙袋、挡水闸等应急物资。
台风、风暴潮来临前要关闭沿线开放文博单位和相关文物工地,及时转移受威胁区域人员,防护、回撤室外陈设,加固门窗、工地脚手架和罩棚,进行必要的遮护和树木修剪,备足应急物资,清理排水通道,必要时可临时断电。
《通知》明确,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文博单位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一线值守人员要坚守岗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努力将各类损失降到最低。要提前检查检测设施设备,确保通讯畅通。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掌握、核实辖区内文博单位受灾情况,按照《国家文物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及时报告受灾情况,定时报送灾情统计信息及受损照片,并采取有效措施抢险救灾,妥善做好临时支护、遮护等后续保护工作,全力搜集、保存好文物构件,组织文物修缮、修复,将文物损失降到最低。
灾情结束后,受灾省份应组织专业力量进行核实评估,认真填写《文物博物馆单位受灾情况统计表》汇总上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发生较严重灾损的,国家文物局将适时派工作组赴现场指导灾后评估、修缮修复等事宜。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的,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主动与应急管理、发展改革等部门加强对接,及时组织编制灾害损失评估报告和灾后重建规划,加快推进灾后文物修缮、修复。 【编辑:付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