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5 21:49:36 来源: sp20241105
近日,湖南省永顺县人民法院溪州人民法庭承办法官与原告一起翻山越岭,找到正在放牛的被告,对双方之间的借款纠纷进行调解。杜某、喻某与董某系多年老友,董某开办养殖场时向杜某、喻某借款,后因经营不善出现亏损,董某未按时偿还欠款并拒绝沟通协商,杜某、喻某遂诉至法院。受理案件后,被告方向法官表示,目前其靠帮人放牛为生,无法参与庭审,征询原告意见后,法官决定上门调解。双方一见面便产生争执,承办法官当即劝大家耐心沟通,并结合情理与法理进行劝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分期偿还借款。图为调解现场。
记者 陶琛 通讯员 高立吉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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