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0 05:00:03 来源: sp20241110
今天是全国生态日,最高法发布中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十周年成果及数据。2014年至2023年,全国法院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一审案件190.2万件。
服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重污染天气和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城乡人居环境改善、环境污染风险防控加大审判力度,审结涉环境污染防治一审案件5.4万件,有力支撑实现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和万里河山更加多姿多彩。
服务加快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围绕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调整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大审判力度,审结涉自然资源保护一审案件61.9万件,有力支撑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发展。
服务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围绕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防治外来物种入侵加大审判力度,审结涉生物资源和生态系统保护一审案件31.9万件,有力支撑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
服务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围绕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完善绿色低碳政策和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加大审判力度,审结涉碳市场交易新类型案件518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全国首部司法服务“双碳”规范性文件,有力支撑“双碳”自主行动。
服务守牢美丽中国建设安全底线,围绕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维护土地、粮食、生物、核与辐射安全加大审判力度,审结涉环境资源安全一审案件28.3万件,有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2021年以来,全国法院环境资源一审案件受理、结案数呈现“双下降”态势。其中,2023年共审结23.2万件,同比下降5.8%;涉环境污染刑事案件5386件,同比下降11.5%。案件数据的变化集中反映了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力度不断加大,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显著成效,也反映出人民法院促推生态环境治理取得了积极成效。
我国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创新发展。全国四级法院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组织,从2014年134个持续增长至2023年2813个,我国已成为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覆盖最广、体系最完整的国家。
稳步推进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统一归口机制,促进刑事追诉、民事赔偿、行政履职依法衔接、高效协同,全国已有1200余家法院实现“三合一”归口。以生态系统、生态功能区为重点,因地制宜实行案件集中管辖机制,促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融入流域、区域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秦岭山脉相关法院分别签订司法协作协议,福建等十省(区)法院成立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联盟并发表《武夷山宣言》,携手提升系统保护水平。各地法院在自然保护区、人文遗产地等重点区域,相继设立综合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1000余个,融合发挥审判、修复、教育、治理等功能。
(总台央视记者 张赛 李明) 【编辑:胡寒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