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来论:托育机构需要标准化“托底”

发布时间:2024-11-01 02:12:03 来源: sp20241101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对托育机构的办托条件、托育队伍、保育照护、卫生保健等内容进行了规定,适用于对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照护服务的机构(含幼儿园的托班)的评估。该标准将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婴幼儿的养育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底,全国共有托育机构约7.5万家,提供托位约350万个,每千人口托位数约2.5个。尽管托育服务供给已取得积极进展,但距离“十四五”要达到每千人口托位数4.5个的目标仍有一定差距。与此同时,良莠不齐的现状也是阻碍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隐忧。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托育机构的设置和服务应当符合托育服务相关标准和规范。托育机构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的出台,不仅是卫健部门积极依法履行职能的体现,同时也为托育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明确了规则、指明了方向。

新标准主要包含硬件设施、人员配备、安全管理等内容。针对办托条件,标准从托育机构资质、环境空间、设备设施、玩具材料等方面进行了明确。根据标准,所有托育工作人员应具有健康证明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此外,托育机构应具备安全设施设备,安装一键式报警、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2022年7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提升托育服务质量。现实中,多数托育机构都采取市场化公司架构,偏重市场属性与营利性。如果说明确办托条件旨在提升“硬件”管理的话,强化人员管理显然旨在提升托育机构的“软件”质量。双管齐下,有助于推进托育机构的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水平的提升,以更加优质的服务供给满足公众需求。

着力构建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是《“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提出的刚性任务,也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必要政策支撑。在确立行业标准的基础上,降低托育行业成本负担、加大投融资保障力度,有助于为提升托育服务质量提供金融支撑,为织密“幼有所育”民生安全网提供政策兜底。

(责编:徐玉涵、曲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