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5 19:30:45 来源: sp20241105
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数据分析和案例分析相结合,开会座谈和个别访谈相结合;委托专家团队开展第三方评估,形成评估报告;面向不同群体开展问卷调查,形成分析报告……今年7月至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创新方式方法,深入开发区、工业园区,深入企业、工地,了解基层情况,听取群众声音,增强监督实效。
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公布施行,2009年、2014年和2021年进行了3次修正,对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各地以贯彻落实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为抓手,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常态化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法总体得到有效实施,法律规定的主要安全生产制度逐步建立、完善,相关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更加强化,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日益增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目标基本实现。”检查组认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部分地区、部分企业落实法律规定不力,安全生产工作距离法律要求,距离改革发展目标和人民期待还有差距。
压实责任,提升全员安全意识
依托智能巡检系统,福建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在调度中心可以实时进行隐患管理、工地管理、设备管理等工作,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大大提升。
“我们开展燃气胶管专项整治,严格落实燃气管线巡检制度,加强燃气设施的安全巡检、维修、维护等工作。”8月22日,检查组来到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公司在燃气输配、运行维护、应急管理等环节如何落实落细安全责任。
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9月中旬,在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煤矿,检查组实地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情况等。
安全文化长廊是大水头煤矿下井职工每天上下班的必经之路。全家福照片、亲人牵挂的话语……长廊两旁的墙壁贴满了与安全相关的温情嘱托,督促职工把安全意识挺在前面。煤矿负责人介绍,安全文化长廊的建设,营造了共同努力保安全、层层负责抓安全的良好氛围。
安全帽撞击体验、综合用电体验、现场急救体验……9月13日,检查组来到内蒙古兴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一处工地,这里设置了安全生产体验区。通过体验可能在施工中发生的危险,员工们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自救和施救能力。
检查发现,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激发多元主体参与,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但实际工作中,受经济效益驱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发展红线弹性大,容易出现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虚化。
针对一些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缺失或不实用等问题,检查组建议,紧紧抓住责任制这一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着力构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操作规范化、现场管理精细化水平。特别是要研究小微企业倾斜帮扶政策,帮助其提高企业负责人安全法治意识、完善管理制度、培训从业人员。
织密法网,健全法律规范体系
“请大家关闭手机等电子设备后进入厂区。”7月27日,检查组来到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第二油库罐区,工作人员现场提醒。
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一旦储存不善容易发生事故,检查组询问公司负责人如何压实责任,该公司负责人说,根据安全生产法,结合自身实际,公司制修订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等,明确要求落实生产单位主体责任、领导责任、岗位责任和监管责任,实现全员全过程全覆盖。
以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为依据,有关方面持续推进法律配套规范体系建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应急管理部统筹开展安全生产法配套部门规章制定修改工作。
黑龙江、江苏、四川等省份及时修改地方安全生产条例;上海制定修改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燃气、轨道交通、特种设备等领域规章制度;河南修改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地方法规、规章、政策标准制定修改工作,健全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强化安全生产法治意识。
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检查发现,在法律实施中,一些重要条款和法律用语比较原则,适用时容易引发争议;涉及安全生产的多部法律法规存在相关规定不一致;安全生产领域中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等环节的一些标准过时了,不少新行业、新业态的安全标准仍是空白。
对此,检查组表示,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法律规范体系,增强安全生产法律制度体系的系统性、协同性,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制定修改工作,统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更好促进依法依规惩治违法违规的导向作用。
加强监管,提高依法治安水平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
近年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在全国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2022)、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等专项整治,防范化解一批群众关切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地区突出风险隐患问题。
“假如现在井下出现了紧急情况,请你立刻戴好自救器。”9月8日,在山西中煤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塔山煤矿的总调度室内,检查组对正在矿井下作业的人员进行了一次自救“测试”。从调度室的监控屏幕上可以看到,井下人员在20多秒内迅速戴上了随身携带的矿用安全标准自救器。
山西省政府负责人介绍,为了加大监管力度,山西创建实施了矿山安全监管专员制度,目前派驻煤矿安全监管专员1141名、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专员1160名。
持续加强监管力量建设,推动建立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制度;以信息化助推监管执法精准化,推行执法全过程“上线入网”;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强化警示震慑作用……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严格规范监管执法,加强监管执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依法治安水平。
从执法检查的情况看,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各自职责,综合运用信息监管手段,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效能不断增强,有效打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推动监管精准发力,但也暴露出监管责任边界不清、力量不足、成效不稳等短板弱项。
“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组建议,要强化源头治理,合理规划产业布局,实施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扎实做好风险分级管控;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厘清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建立完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及部门监管职责动态完善机制;加强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监管,消除监管盲区;推动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和保障,突出正向激励引导,稳定人员队伍。
《 人民日报 》( 2023年12月23日 05 版)
(责编:卫嘉、白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