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4 20:44:10 来源: sp20241114
中新社 北京5月28日电 (记者 夏宾)中国人民银行28日发布消息称,按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部署,中国人民银行不再保留县(市)支行,相关职能上收至地市分行,对边境或外贸结售汇业务量大的地区,采取地市分行派出机构方式履行相关管理服务职能。当天,中国人民银行190个县域派出机构挂牌。
据悉,县级支行改革前,中国人民银行施行“总行—分行—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地(市)中心支行—县(市)支行”五级管理制度。其中,县(市)支行主要履行执行货币政策、提供金融服务、维护金融稳定等职责。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中国人民银行省级分行恢复设立以及不再保留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是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改革完成后,中国人民银行将形成“总行—省级分行—市级分行”三层架构,分支机构设置更加科学高效,专注履行作为中央银行的核心职能,更好地在货币政策、金融稳定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建设好现代中央银行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下一步,其县域派出机构将实施好辖区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管理,做好人民币发行、流通管理,经理国库,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跨境人民币和外汇管理等各项工作,全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完) 【编辑:邵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