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首次有“数字身份证”

发布时间:2024-11-16 15:50:35 来源: sp20241116

   中新网 5月8日电 国新办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和公报有关情况。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郑国光在会上介绍,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取得了丰硕成果,也创造了多个第一次。

  在调查成果方面,第一次全面摸清了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的“家底”,形成了具有空间位置和物理属性的房屋建筑海量数据成果,全国房屋建筑第一次有了“数字身份证”;第一次开展了对全国灌木、草木、枯落物的普查,填补了全国林下植被可燃物载量空间信息的空白;第一次全面掌握了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信息和灾害属性;第一次完成了对全国县、乡、村公路、桥梁、涵洞等普查,采集了全国公路设施的抗震、防洪等设防信息,形成了全国国省干线公路承灾体风险数据库、全国水路承灾体风险数据集等。

  在评估与区划成果方面,第一次明确了全国高灾损区、高隐患区、高风险区和低减灾能力“三高一低”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区域;第一次识别了占全国陆地面积2.3%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高风险区,将全国划分成为6个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大区、30个综合风险区和90个风险防治亚区,揭示了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东高西低”的宏观格局和导致高风险的主要因素,第一次划出了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管理的短板弱项区域等。

  同时,这次普查是第一次开展,在技术、工作方式方法上也取得了一些突破,主要是实现了三个方面的第一次。第一次开展了自然灾害风险要素调查、评估、区划等全链条普查,完成了灾害风险要素属性和空间位置的“双调查”。单灾种风险和综合风险评估、风险区划、防治区划,过去水旱灾害也好、地震灾害也好,都是做单灾种,这次做了综合风险评估区划。第一次探索推进致灾部门的数据和承灾体部门数据有机融合,推动灾害致灾数据和人口、经济、房屋建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等重要承灾体的数据共享。第一次在统一技术体系下开展风险评估区划,采用统一的灾害风险评估、区划及综合防治区划技术框架和技术规范开展单灾种风险评估区划工作,在此基础上,又组织多部门协同完成了综合风险评估区划和综合防治区划的成果。 【编辑: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