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4 19:18:05 来源: sp20241114
中新社 北京10月19日电 (记者 郭超凯 梁晓辉)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即将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杨合庆19日在北京表示,草案二审稿拟充实爱国主义教育的内容,完善学校爱国主义教育的规定。
当天,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北京举行记者会。杨合庆在会上介绍,2023年6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爱国主义教育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二次审议稿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充实爱国主义教育的内容,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的规定,增加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方面的内容,完善学校爱国主义教育的规定,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实施措施等。
杨合庆指出,制定爱国主义教育法,是落实宪法规定和宪法精神的重要举措。中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制定爱国主义教育法,是落实宪法规定,教育引导公民自觉履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宪法义务,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
当天有记者询问,制定爱国主义教育法是如何体现继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
杨合庆应询表示,在总体要求上,爱国主义教育法强调爱国主义教育应当坚持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坚定文化自信,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在教育内容上,将中华民族发展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历史文化遗产、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等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在教育方式上,强调充分发挥文物古迹、文化遗产、各类博物馆、纪念馆等的教育功能,利用各种传统节日组织开展民俗文化活动,增进家国情怀。(完) 【编辑:黄钰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