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4 16:27:35 来源: sp20241114
中新社 北京2月19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19日通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连舸涉嫌受贿、违法发放贷款一案进展。经最高检指定,由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近日,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称,刘连舸利用担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项目合作、人事安排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且造成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刘连舸生于1961年5月,吉林人,曾长期在金融系统供职。
2023年3月,官方通报刘连舸被查。经查,他“弃守金融风险防控职责,大肆违规插手信贷项目,违法发放贷款,造成重大金融风险”,并被指“私自携带违禁书刊入境”“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出入私人会所、接受滑雪和旅游安排”“违规干预资金借贷,私自留存涉密资料”等。
刘连舸是中共二十大后首个落马的中管金融企业原“一把手”。有评论认为,中国官方近年明显加速对落马的金融领域领导干部的查处,释出加大国企、金融领域反腐败力度的信号。(完)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