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9 13:53:52 来源: sp20241109
本报讯(记者查洪南 通讯员王红艳 李昭)“我们小区高层的消防用水问题终于解决了!检察建议真给力,为我们排除了身边的安全隐患!”近日,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检察院检察官开展回访工作时,某小区业委会主任周某激动地表示。
2023年3月,新津区检察院“津津绿叶”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干警在排查消防安全线索时,有群众举报某小区消防器材已过期。经现场调查,检察官发现,小区内共有5栋高层建筑,居民4150人,电动自行车700余辆,多名业主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实施“飞线充电”、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等危及消防安全的行为;高层建筑的消防供水系统、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喷淋系统等均无法正常使用,已经构成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
办案团队综合分析研判后认为,有4个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存在对行业部门监管不到位、未明确整改期限、未依法指导督促该物业服务机构及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等问题。同时检察官发现,前三届业委会的成立和前两任物业公司的选聘不符合法定要求,业主大会和业委会均未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提出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针对发现的问题,新津区检察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充分履行职能。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及时采取了整改措施,并促成该小区于2023年6月召开业主大会,以小区住户86%支持率同意动用维修资金修复高层消防系统。
相关行政机关和业委会还积极督促物业服务公司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飞线充电、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的业主采取合理的制止措施,同时新建、改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区,满足业主实际需求。2023年8月,所有高层建筑实现了人工启动消防水泵等基本消防安全要求。
以此案办理为契机,新津区有关部门还在检察机关的督促下组成检查组,对全区高层建筑逐一排查,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来源:检察日报
(责编:梁秋坪、薄晨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