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9 13:48:42 来源: sp20241109
中新网 10月20日电 据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海关总署日前发布关于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的公告。
公告提到,为进一步优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提升贸易便利,海关总署决定自2023年11月1日起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原产地证书申请人可直接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中国贸促会申报系统等申领原产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