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决定》每日问答丨完善流通体制需要把握哪些重点

发布时间:2024-11-18 14:30:58 来源: sp20241118

  新华社北京8月11日电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完善流通体制”。流通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必须把建设流通体制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流通体制建设成果丰硕,国家骨干流通网络日益健全,流通领域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步伐加快,商品和要素流通制度环境进一步完善。以商贸流通为例,产业规模不断扩大,2023年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达12.3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9.8%;流通设施不断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超过4000家,农贸市场、菜市场和集贸市场近4万家;流通新业态加快发展,全国网上零售额15.4万亿元;农村、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12.9%和12.5%;开放融合持续深化,市场准入和货物跨境流动的障碍减少,16家流通企业进入世界500强榜单。

  同时,我国流通体制仍有待进一步完善,支撑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从流通布局看,物流网络分布不均衡,农村地区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不少地方缺少对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商业网点的规划引导,存在重复建设情况。从物流建设看,标准化、现代化水平有待提高,效率低、成本高的矛盾比较突出,各种运输方式融合衔接不够顺畅,商品和服务跨区域流通仍不顺畅。从动能培育看,流通发展的新旧动能转换任重道远,实体商店等传统商贸主体面临巨大转型压力,一些地方存在“重生产、轻流通”的现象,缺少国际水准的大型流通企业。从管理体制看,流通领域涉及部门多,一些地方多头管理、职能交叉和监管空白、留有盲点并存,现代流通的立法工作仍有待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完善流通体制,需打好“软硬”组合拳。

  第一,健全一体衔接的流通规则和标准,提升治理水平。完善流通规则和标准体系,加强对我国流通领域现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修订和完善,推动流通领域的法规体系与国际接轨。加快推动农产品市场公益性立法工作,提高政府宏观调控和保供稳价水平。完善流通治理机制,推动线下商贸流通数字化、智能化、融合化进程,支持流通领域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成长壮大。促进供应链协同创新,推进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和跨界融合,支持流通企业健康发展,防止恶性竞争,培育世界一流流通企业。推动流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形成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第二,健全现代流通网络,促进供需衔接。打通关键堵点、拓展流通空间,形成供需互促、产销并进的良性循环。加快发展物联网,健全商品交易市场网络,将发展商贸流通规划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考虑商贸流通网点、设施用地或空间需求,优先保障农产品批发市场、菜市场、便利店等民生设施用地。加强标准化建设和绿色发展,支持关系居民日常生活的商贸流通设施改造升级、健康发展。健全农产品流通网络,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开展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工程,加快贯通县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加强对中西部地区政策支持。健全城乡多层次商贸网络,加强邮政、供销、电商、快递、益农信息社等资源协作,提高农村商业网点便民综合服务水平和可持续运营能力。

  第三,完善物流基础设施,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推动农村市场升级,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加大对冷链设施、农产品产地预处理设施等具有一定公益性项目的引导和财政扶持,鼓励龙头企业牵头打造农产品供应链。推动城市商业提质升级,统筹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打造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发展特色街区和商圈,提升和改善消费环境,满足个性化多样化的消费需求。加快智能物联技术应用,提高数字技术在物流业全过程的渗透率,推动物流要素在线化数据化,实现物流资源的线上线下联动。统筹规划物流枢纽,优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完善合作机制,加强分工协作和优势互补。

(责编:宋心蕊、杨光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