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0 06:22:09 来源: sp20241110
中新社 合肥3月1日电 (记者 赵强)《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发展条例》(下称《条例》)自2024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是中国首部省级层面的新能源汽车产业专项法规。
《条例》共设7章43条,从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际需要出发,进行探索创新,包括总则、创新引领、产业链提升、场景拓展、开放合作等。
其中,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发展,《条例》明确了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的范围;提出坚持创新引领、错位发展、优势互补、产业协同、开放发展;坚持强化企业主体地位,以强促大,发挥政府在战略规划引导、标准规范制定、质量安全监管、市场秩序维护、绿色消费引导等方面作用。
为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开放合作,《条例》规定,打造融入全球的开放生态,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建立与国际贸易投资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和监管服务模式。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王翔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条例》的制定,为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营造了规范的、透明的、稳定的制度环境和法律环境,对促进安徽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保障和引领作用,还为全国性的立法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目前安徽已拥有7家整车企业,建立了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体系,具备燃油、纯电、混动和燃料电池多种技术路线。2023年该省汽车产量达到249.1万辆,跃居中国第二位,新能源汽车产量达到86.8万辆,居中国第四位。(完) 【编辑:孙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