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5 10:02:57 来源: sp20241105
“抓好专门教育是功在当下、利在长远的重要工作。检察机关作为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协同推动专门学校建设既是责任也是义务。要认真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意见》,立足检察职能,在矫治评估、观护帮教、法治教育、分级分类矫治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推动专门学校更好坚持‘学校’定位、立足‘教育’属性、发挥‘专门’功能,做实‘精准’矫治。”这是2024年5月23日至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在湖南调研期间,到长沙市新城学校调研时的话语。窥一斑而见全豹,最高检党组一以贯之加强检察机关与教育行政部门沟通协作的画面跃然纸上。
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制定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推动平安校园建设,到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建设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实践示范基地,再到建立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协作配合机制,双方合作范围不断扩展、内容不断深化、成效不断显现。
未成年人保护绝非一家之事。最高检党组提出,以检察履职的司法保护推动形成“六大保护”合力。最高检与教育部长期以来的密切协作,就是增强保护合力的一个具体实践。
将有“前科”人员挡在校门外
时间拉回到2018年10月,最高检从一起教师强奸、猥亵儿童抗诉案出发,通过走访调研、分析发案原因,从诉源治理角度向教育部发出最高检第一份有关社会治理的检察建议,即“一号检察建议”。教育部积极回应,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进一步加强预防性侵安全教育、教职员工队伍管理、安全管理规定落实、预防性侵协同机制构建、学校安全督导检查等工作。
师者如光,微以致远;师者若水,润物无声。守护校园净土,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把好教师选聘关是一项重要工作。
2020年5月,浙江省余姚市检察院协助教育部门,对某中学23名拟录用教职员工进行入职查询,发现王某曾猥亵两名未成年女学生,最终王某未被录用。
这是关于入职查询的基层探索,也为顶层设计提供了实践借鉴。最高检、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要求学校新招录教职员工或者认定教师资格前,应当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
在此基础上,2023年,教育部先后印发《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推动准入查询全覆盖,把好从业人员入口关。
“如果有个曾经犯罪的人每天在孩子身边,我们家长心里怎么能踏实?”北京市房山区的安女士非常赞成这项工作,认为是给家长吃了一颗“定心丸”。
及时发现隐秘的罪恶
2021年11月25日,张某在临时担任游泳助教期间,以触摸隐私部位等方式对4名9周岁至10周岁女童进行猥亵。班主任老师发现后果断报案。
2022年3月9日,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张某提起公诉,并建议对其依法适用从业禁止。同年8月18日,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禁止其从事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训练、看护等特殊职责的职业。
这是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一个事例。
针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现难、发现晚的问题,最高检、教育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在最高检、教育部等部门的推动下,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强制报告制度、入职查询制度上升为法律规定。
“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往往具有隐蔽性。老师、医护人员及社区工作人员在发现未成年人受侵害后如果能及时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就能有效缓解此类案件发现难的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聊城市实验中学副校长窦延丽告诉记者,强制报告制度让老师的责任感更强,也更加关注可能出现的侵害未成年人的情形。
强制报告制度实施以来,检察机关在推动制度落实上持续用力,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每案必查”,做实跟踪监督和反向审视。2023年通过强制报告办理案件3700余件,对不予报告的督促追责557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就是要通过一个个具体的案例,向社会传递这样一个信号:如果不主动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将会被真问责、严追责,真正让强制报告制度‘长出牙齿’。”最高检第九检察厅负责人介绍。
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
2023年11月30日下午,应勇从北京四中校长马景林手中接过聘书,正式受聘为北京四中法治副校长。
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并不是“挂名”。最高检与教育部联合印发的《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对法治副校长的工作职责进行了规定——不仅要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还要协助学校建立完善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校园欺凌等工作机制,将司法保护融入学校保护。
目前,全国已有4万多名检察官在近8万所中小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推动法治副校长工作高质量发展,2023年9月,最高检部署全国检察机关在开学季开展以“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主题的法治进校园专项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将法律知识送进校园的同时,检察机关也在思考:如何和教育部门一起,在打造“带不走”的法治教育——共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上下功夫。
2023年11月29日,应勇与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怀进鹏共同为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实践示范基地暨最高检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揭牌。在最高检、教育部等部门的共同推动下,各地检察机关会同教育部门建成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2100余个,强有力的示范引领让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步入稳健发展快车道。
建设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不是目的,用好才是关键。记者在该基地参观发现,基地通过做任务、闯关、密室逃脱等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方式,教育引导孩子们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破解义务教育“隐性”辍学困境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有些涉案未成年人处于事实辍学状态,不能受到良好的教育,也是造成违法犯罪发生的重要原因。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2023年12月,最高检、教育部再度携手,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意见》下发后,各级检察机关和教育部门高度重视,并在实践中严格落实。
李某和肖某为更换新手机,采取拉车门、撬储藏室的方式连续盗窃3次,窃得烟酒及现金共计3.7万元。因肖某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山东省某县检察机关依法对肖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以涉嫌盗窃罪对李某提起公诉后,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检察官办案时发现,李某作案时是初中三年级学生,虽建有学籍档案,但长期不在校学习,处于事实辍学状态。随后,检察机关将李某失学情况、办案情况及时通报李某所在学校和同级教育部门,并归纳办案中发现的在校生消费观偏差和事实辍学等类案问题,向教育部门制发检察建议。
教育部门对此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律知识普及,引导学生形成积极健康的消费观和价值观。同时,责成学校与事实辍学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沟通。针对厌学、经济困难、因伤病不具备学习条件等不同情况,采取兴趣导学、扶贫控辍、定期补课等方式,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对具备返校条件却拒不返校的,对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检察机关与教育部门的合作并未止步于办理具体案件,还将目光放在了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上。2023年4月,教育部、最高检等17部门联合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接下来,检察机关将继续与教育部门凝聚工作合力,落实、抓好现有的各项保护未成年人制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艳阳天。”最高检第九检察厅负责人表示。(崔晓丽)
(本报北京5月30日电)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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