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9 17:29:43 来源: sp20241109
中新网 太原9月10日电 (吴琼)山西省应急管理厅10日发布消息,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山西省能源局近日印发《煤矿煤仓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定》),加强煤矿煤仓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煤仓安全事故。
根据通知,山西将督促煤矿企业结合实际,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煤仓安全管理责任和制度,积极推进煤仓及煤流运输系统优化和机械化、自动化升级改造,加强煤仓设计和施工管理、煤流源头及过程管控、日常管理维护,强化堵仓、溃仓现场处置,严防各类煤仓事故发生。
通知指出,《规定》适用于山西省省内所有的生产、建设煤矿。煤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煤仓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煤矿应当明确煤仓安全管理分管人和具体牵头管理部门,明确机电运输管理、生产技术、安全管理、通防、防治水、调度等部门相关安全责任,明确每个煤仓具体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和责任人,并制定给煤机司机及现场其他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熟练掌握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
同时,煤矿应当建立健全煤仓管理制度,包括设计、施工、安全管理、日常巡检、检修维护、风险辨识、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监督检查、防止堵仓溃仓、停复用管理等内容,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监督检查方面,煤炭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部门将加强煤矿建设项目中关于煤仓初步设计、安全设计的审查管理。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加强煤仓安全监督检查,严格执法,督促煤矿落实煤仓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隐患,打击整治煤仓违章作业行为,严防各类煤仓事故发生。(完) 【编辑:邵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