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5 20:39:47 来源: sp20241105
“叮咚!您好,有您的快递!”这样的场景大家可能都不会陌生,收快递几乎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小小的快递包裹,连接着千家万户,也关系着国家安全。
小包裹里有大安全
2022年,我国全年快递业务量达到1105.8亿件,其中国际快递业务量超过20亿件。一件件快递包裹的流动,满足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释放出强劲的发展动能。中国快递,与中国高铁、中国路、中国桥、中国港一道,成为靓丽的中国名片。
与此同时,快递与个人安全、公共安全、国家安全息息相关。从国家安全角度看,必须严防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快递运输枪爆物品、毒品等,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必须严防一些境外反华敌对势力通过寄递渠道传输各类非法书刊、传单、音像制品等,向境内开展渗透;必须严防一些国家通过寄递渠道对我国开展情报窃密等活动;必须严防我国一些独有动植物样本、稀缺金属资源等通过寄递渠道流向境外,对我非传统安全构成现实威胁。
共做寄递安全的守护者
寄递安全关乎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寄递安全,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2023年5月,国家安全部等17部委联合印发《平安寄递专项行动方案》,严查严处寄递枪爆物品、毒品、反宣品、危险化学品、侵权假冒商品、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外来入侵物种、假劣药品、假币、烟草等违法寄递行为,形成高压震慑。
邮政快递企业应当切实落实寄递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实名收寄、收寄验视和过机安检“三项制度”。广大人民群众要提高国家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购买、寄递违禁物品。“快递小哥”身处收寄环节一线,应当在日常工作中更好承担岗位责任,履行维护寄递安全的义务。遇到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寄递行为,应及时拨打12339举报受理电话,或登录www.12339.gov.cn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或通过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向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
国家安全机关将进一步完善与有关部门的协作机制,发挥寄递全链条监管的优势,堵源头、斩链条、打终端,严厉打击通过寄递渠道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筑牢寄递渠道维护国家安全的屏障。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邮件寄递含有下列内容的物品:(一)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或者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危害国家安全的;(二)泄露国家秘密的;(三)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五)宣扬邪教或者迷信的;(六)散布淫秽、赌博、恐怖信息或者教唆犯罪的;(七)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邮政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在经营活动中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快递企业,并由邮政管理部门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调查间谍行为,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和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由国家安全机关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总台央视记者 李本扬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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