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个政务大厅公安专区全部实行“一窗通办”

发布时间:2024-11-01 07:20:42 来源: sp20241101

2023年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不断创新优化公安政务服务,将“一窗通办”改革作为深化公安改革的重要举措,纳入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大局,部署全区各地公安机关通过“五集”措施,稳步有序推行公安综合窗口建设,有效解决群众办事“走多门、跑多窗”的难题。截至目前,全区21个政务大厅公安专区全部实行“一窗通办”模式,综合窗口改革覆盖率达70%,窗口办件总量超460万件次,第三方测评显示公安政务服务满意度提升6.58%。

强化“统筹集能”,系统化推动实施。自治区公安厅制订《全区公安政务服务“一窗通办”改革试行方案》,明确改革目标、阶段步骤和试点单位,层层压实责任。各地公安机关强化组织领导,积极响应制订细化方案措施,形成全区“一盘棋”工作格局。公安厅成立由法制总队牵头,治安、交管、出入境等部门配合协同工作机制,层层部署,一体推进。“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一窗通办’改革情况纳入市县公安机关绩效考核。”自治区公安厅法制总队总队长张蕾介绍,“我们采取结对指导、示范创建、实地评估等方式开展督导,确保方案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强化“窗口集成”,打造跨警种通办模式。宁夏公安机关加强跨警种跨业务协同管理服务,以综合窗口改革带动政务服务机制重塑和效能提升。各地公安机关整合治安、户政、交管、出入境等警种单一办事窗口,统一设置为公安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因地制宜实行“前台受理并审批出件”和“前台综合收件、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两种综合窗口模式。全区政务大厅公安专区共设置综合窗口120个,9个基层所队因需建成综合窗口,推进公安事项“一站式”办结。宁夏公安还因需推出特色服务,各地根据辖区实际设立“跨省通办”窗口、“企业服务”窗口、“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等特色窗口,持续深化365天×24小时全天候服务,固化形成符合各地实际的政务服务运行机制。

强化“事项集合”,最大限度减少办事跑动。宁夏公安机关按照“应进必进”“最大化通办”原则,推动综合窗口业务高效有序衔接。自治区公安厅制定印发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制定市县“一窗通办”事项参照清单,市县公安机关结合实际制定本级通办事项清单,推动共计169个事项进驻综合窗口受理。同时,进一步推动事权下放和事项通办,首批集中下放审批权限12项,并按照“成熟一批、推广一批”的原则,分批下放通办事项,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就近办事。

强化“设备集约”,打通资源共用共享。工作中,宁夏公安机关强化综合窗口改革工作支撑,推动系统和业务一体运行。自治区公安厅成立“一窗通办”技术服务队,实地指导各地系统融通工作,布点建设“一窗通办”综合服务平台,统一登录界面,集中受理跨警种业务,实现跨警种业务“一机登录、一屏运行”;明确综合窗口“基础、共享、共用”3类设备配备要求,通过兼容调试、优化升级、更新换代等方式,精简功能相同硬件设备,引进高拍、摄像、指纹采集功能一体化的“全警通”集成设备,实现“一套设备、一次拍照、多警互用”。

强化“警力集优”,完善运行保障机制。宁夏公安机关加快推进综合窗口跨警种业务融合,积极锻造一专多能“全科警长”,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业务接得住、办得好、服务优;培育打造20个全区公安政务服务示范点,带动窗口民警能力提升;明确各级政务大厅公安专区统一由本级公安机关行政审批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积极推动行政审批机构实体化运行。各地建立健全从受理、办理、审核、审批、出件、反馈、整改全过程监督管理机制,优化勤务模式和资源配置,全方位提升公安政务服务满意度。(本报记者 苏婕 通讯员 张慧玲)

来源:人民公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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