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0 06:43:38 来源: sp20241110
中新社 海口6月6日电 (记者 王晓斌)记者6日从海南省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海南近日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商事仲裁发展若干规定》,鼓励境内外仲裁机构入驻,鼓励境外仲裁专业人才来琼执业。
海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邓云秀6日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规定》鼓励境内外仲裁机构按照规定在海南设立或者合作设立分支机构、业务机构,开展相关仲裁活动;鼓励仲裁机构拓展国际业务,聘请境外专业人士担任决策机构组成人员、仲裁员和仲裁秘书;鼓励仲裁机构聘任的境外仲裁员自愿申请加入海南省仲裁协会;支持海南自贸港内的仲裁机构与境内外仲裁机构等争议解决机构建立合作机制,支持海南的仲裁机构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
对标国际通行规则,《规定》引入“仲裁地”概念,鼓励海南省仲裁协会参考国际通行规则制定临时仲裁规则,支持仲裁机构探索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仲裁员报酬体系。《规定》明确,在海南自贸港注册的企业之间,海南自贸港注册的企业与国外、港澳台企业之间,以及国外、港澳台企业之间的商事纠纷,可以在海南自贸港进行临时仲裁。
“相比机构仲裁,临时仲裁具有更加灵活、费用更低、程序更加便利等优点,尤其在国际海事等领域,更是纠纷解决的主要方式。”海南省司法厅厅长王磊说,中国仲裁法在立法层面只承认机构仲裁,《规定》率先在海南自贸港探索开展临时仲裁,丰富了商事纠纷解决的工具箱。
据悉,《规定》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完) 【编辑:李润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