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传承之光)

发布时间:2024-11-15 18:30:05 来源: sp20241115

  城市是一个民族文化和情感记忆的载体,历史文化是城市魅力之关键。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不只是分布在城市行政区的各类有形和无形的文化遗产,更为重要的是城市的历史街区、历史城区和历史性景观,它们是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需要整体保护、活态传承。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见证了过去几个世纪人类的劳动创造和时代精神,构成了地方和社区的集体记忆。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会影响市民生活的方方面面,通过价值观、文化传统和社会行为,以及更为有形的文化符号,使城市成为宜居、宜游、宜业的有吸引力的场所。

  建构历史名城的大保护格局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至今已公布142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丽江和平遥等古城还被列入了《世界遗产名录》。名城保护制度不仅保护了大量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为坚定文化自信、建设文化强国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为推动绿色城乡建设、提升城乡环境品质、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了积极贡献。

  城市是人类活动的重要区域。面临气候变化、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等压力,可持续发展是不可动摇的方向,而城市处在可持续建设发展中的关键位置。

  应当看到,少数投入不足、管理不善的老城,还存在建筑陈旧、设施老化、环境衰败等问题,需要抢救性保护,并积极再造社区活力。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在本质上是一项实践活动。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只有在实践过程中才有可能切实解决各种城市问题。相关部门发出通知,历史文化名城和街区的保护提升项目应做到几个“不”: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不大规模新增建设规模,不增加资源环境承载压力;不大规模、强制性搬迁居民,不改变社会结构,不割断人、地和文化的关系;不随意迁移、拆除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历史建筑不脱管失修、修而不用、长期闲置;不破坏传统格局和街巷肌理,不随意拉直拓宽道路,不修大马路、建大广场;不破坏地形地貌,不伐移老树和有乡土特点的现有树木,不挖山填湖,不随意改变或侵占河湖水系,不随意改建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不随意更改老地名。

  每一座名城在文化和空间上都有独特的设计,体现了地理环境、人地关系和历史发展脉络。在着力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构建大保护格局的今天,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至关重要。近年来,北京、上海、杭州、福州、扬州、苏州等历史文化名城在遗产保护利用、文化传承传播等方面都有好的实践探索,让古老的城市文化在当代社会绽放新的光彩。

  历史城市的形成过程包含对自然的合理利用和适度改造,积累了城市空间营造的传统智慧。良好的历史空间形态、宜人的环境景观、低碳的运行方式、多元的空间肌理,为社会包容性和环境韧性创造了条件,为未来的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

  保护与激活城市空间记忆

  人类生活的丰富性依赖于对过去的记忆能力,而人的记忆依托于空间和社会环境。城市,作为大地上层积下来的数代人的奋斗结晶和文化记忆,是一种社会存在,也应当作为文化遗产或集体记忆进行保护。

  老城区等历史空间具有丰富的多样性,保存着大量可阅读的细节。在评估城市历史肌理及社区环境的基础上,形成发展规划和城市保护相互促进的良性机制,将城市历史文化遗产视作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这种方法也将为整个社会发展提供一种可持续城市模式。

  “老城不能再拆了”。这要求各地结合可持续发展目标,建立更好的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战略和更完善的保护管理机制。将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作为平衡城市发展和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战略措施。要把老城区环境改造提升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延续城市历史文脉整合起来,保持和维护历史空间特征,全面改善社区人居环境,让历史遗产和现代文化交相辉映。

  城市,不只让生活更美好,还是规范人们日常生活并展示日常生活面貌的建成环境,是具有价值观和信仰体系的生活社区。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更新工程必须遵循维护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历史风貌的完整性、社会生活的延续性和城市功能的多样性等原则。在进行建成环境空间维护时,应当尊重地方的历史文化传统以及生活方式和生态环境,保持社区文化的可持续性。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实践,将有助于改善环境质量,提升社会凝聚力,推动文化繁荣发展。

  201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关于历史性城市景观的建议书》中确立的“历史性城市景观方法”,突破了过去将历史建筑、城市空间从社会、环境和经济中剥离的做法,强调人与建成环境相互联系的整体性,高度关注建成遗产物质空间与影响其形成和变化的社会、经济、文化背景之间的联系。

  我国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从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发展到历史文化名城、文化景观和其他建成环境遗产的保护,不仅是在空间尺度上的扩展,也涉及更加深层、更加复杂的社会环境。因此,需要加强多学科共同研究,在保护政策制定和具体工程实践中,特别需要加强对城市建成遗产的可持续性维护管理。

  更积极的保护,更系统的管理,需要更大的投入和更广泛的公众参与。文化遗产是一项具有潜在经济价值的优质资产。建成遗产保护修缮、活化利用以及文化创意产业开发,可以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具有多样性和包容性的建成环境,可以为不同人群提供生活和工作空间;老城区的生活氛围、烟火气,独具魅力的城市空间,可以为文化旅游发展提供深度体验。保护和发展成果,应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这也应成为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宗旨。(作者为同济大学教授张 松)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