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原副主席李毓毅一审被控受贿1200万余元

发布时间:2024-11-14 10:24:44 来源: sp20241114

   中新社 北京3月29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3月29日,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足球协会原副主席李毓毅受贿一案。

  公开资料显示,李毓毅生于1954年10月,浙江人。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称,2004年至2021年,被告人李毓毅先后利用担任上海市金山区委副书记、区长、中国足球协会副主席、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足球俱乐部联赛保级、承揽工程项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1200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李毓毅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李毓毅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另据最高法通报,3月29日,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联赛理事会执行局原局长、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马成全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由湖北省崇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2月,中超公司召开会议,马成全“因为年纪原因不再担任中超公司董事长,改任中超公司顾问”。当时接任中超公司董事长一职的正是李毓毅。

  担任中国足协副主席时,主管联赛的李毓毅公开立下不少目标。他曾表示,要把各级联赛办成亚洲一流联赛、中超联赛不断向世界第六大联赛迈进。

  连日来,多起足球领域腐败案件分别宣判或开庭审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文指出,系列腐败案件充分暴露出职业联赛特别是中超联赛监督管理存在的短板和漏洞。(完)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