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0 07:08:20 来源: sp20241110
在妥善处理了一起长达15年的房屋买卖纠纷后,办案法官在札记中写道:“在送达的路途上、在与当事人的促膝长谈中、在庄严的法庭上,无论是调解还是裁判,我们始终坚持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办好每一个案件。”
对于司法人员而言,“如我在诉”不仅仅是境界情怀,更是责任担当。通过设身处地站在当事人角度去看问题,将心比心、换位思考,更能做到法理情相融,更能推动实现“案结事了”。
“如我在诉”就要站稳群众立场、走好群众路线。司法连着民生,每个案件都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全国模范法官”鲍卫忠每办一个案件就会多一个朋友,老百姓感慨他说话总是说到心窝子里;“双百政法英模”王勇“从公诉席上走下来,站在被害人,甚至是被告人的立场去思考他们的诉求”,引导老百姓了解法律、了解司法……广大法官、检察官们坚持“如我在诉”,就是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群众急难愁盼,用心用情化解每一起矛盾、办好每一个案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如我在诉”就要讲究方式方法,做到法、理、情相统一。办好每个案件、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不能只靠冰冷的法条堆砌,更应兼具温暖良善的安抚。司法人员不仅仅是客观地判定事实、准确地适用法律,还要将自己情景代入,走进当事人的内心,引导当事人敞开心扉,充分表达自身诉求,于细微处让群众感受到良法善治的温度,既解“法结”更解“心结”。在一些案件的办理中,不妨尝试“败方思维”,于法有据、融情于理,做实做细判前释明、判后答疑、文书说理、信访接待,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如我在诉”还应在案件办理的质量、效果上下功夫,坚决捍卫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人民群众可感知的公平正义,不仅仅是司法结论符合法律、司法解释等文本上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司法程序公正高效、对相关结论发自内心认同。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正确处理好公与私、义与利、情与法的关系,把事实证据查清、把裁判理据讲清,实现案件公正裁判,是“如我在诉”的题中应有之义。
“天下之务,莫大于恤民”。坚持司法为民,树牢“如我在诉”意识,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个案件,充分释放司法温度,才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让司法温暖可触可感、直抵民心。
《 人民日报 》( 2024年02月22日 19 版)
(责编:白宇、卫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