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中国语境,构建中国特色的古代小说学术体系

发布时间:2024-11-05 08:30:59 来源: sp20241105

原标题:回归中国语境,构建中国特色的古代小说学术体系

一提起中国古代小说,我们往往会想到以叙事(即讲故事)为核心特征的小说,如明清章回小说,尤其是四大名著,或是唐代的传奇抑或清代蒲松龄的《聊斋志异》等篇幅稍显短小的小说作品。然而纵观古人的小说观念,尤其是宋代以前的小说观念,却与今天的小说观念有着天壤之别。中国古代小说长期受儒家思想的评判主导,处于九流之末,虽始终未能被历代主流学术研究所接纳,但其形成发展源远流长,内涵丰富驳杂,体系构建嬗变有绪。

汉唐小说观念主要以说理特征为核心。目前可见最早对小说作品集中著录及学术体系构建的,是汉代班固根据刘向、刘歆《别录》《七略》修订而成的《汉书·艺文志》。汉人确立了小说以言说理、以事说理的独特性质与特征,将能否宣扬“小道”作为小说的核心评价标准。而小说的创作来源、传播方式与表现手段这些技艺层面的构成因素,则被儒家思想主导下的评判标准否定与摒弃。《汉志》所表达的汉代小说观念构建了中国古代小说理论体系的基础框架,这样的理论认知一直延续到唐代。从唐人编修的《隋书·经籍志》中,我们可以清晰地发现唐人沿着汉人开辟的方向,并未对小说作品的表现形式与特征范畴过多开拓,而是更加关注于小说核心特征的深入挖掘与持续强化,完成了小说观念的理论改造与价值强化。

宋元小说观念开始凸显叙事性特征。唐代以降,随着文学各领域的不断丰富与发展,小说尽管在观念层面依然严谨恪守汉唐小说观念的主干,但在创作层面却出现了越来越多非说理性特征的分化,叙事倾向也日渐突出。尤其是在大量吸收了史学体系中杂传类的史传叙事特征后,相关作品越来越呈现出以事娱人的特征。在这种强调叙事之技的背景下,以欧阳修为代表的宋人,终于重新对小说观念加以审视,并作出了折中与创新的重构,将原属史部的诸多杂传作品归入小说。宋人第一次正式将主观的虚构叙事纳入小说观念的理论范畴,也为小说创作赢得了一种标志性的叙事文体。与此同时,通俗表演艺术范畴下的说唱文学领域中,随着娱乐属性的增强,说话四家中叙事性较强的小说一类逐渐成为说话伎艺中的主要代表,一定程度上成为说话伎艺的代名词。

明清小说观念呈现固守说理与发扬叙事两脉分化。自宋代起,小说的发展实际分化成两支脉络。其一,继续在汉唐小说观念范畴内外作适时增减。虽然史传的叙事手法在小说表现技艺中比重越来越大,但在学理层面,依然固守“小道”的核心价值。这类作品和前期小说作品一样,稳定地占据着四部分类中子部小说类的位置。其二,随着通俗曲艺说话的广泛影响以及对叙事伎艺的强调,话本的叙事形式逐渐成为大众认知中的小说特征,尤其是后来的明清章回小说,完全用叙事特征颠覆了说理的核心特征。至此,以叙事为核心特征的小说观念不仅在读者层面,完全取代了传统的说理小说观念,在理论层面也对传统认知造成了巨大冲击。讲故事实际上已经取代说道理,成为小说观念的主要内容与代表特征。但是传统学者还在理论的最后高地固守着小说本位,因此宋代以来的正史艺文志中,我们并未发现这些讲故事的小说作品的著录。这些新兴的小说陷入了一个非常尴尬的境地,即虽深受大众喜爱却无法得到理论层面的认同。

古代小说研究的兴起其实伴随着西方叙事小说影响下的认知偏差。20世纪初,鲁迅先生撰《中国小说史略》,小说学正式进入主流研究领域,形成自己的学科范畴,而《中国小说史略》也成为迄今为止小说学研究,特别是小说史书写的纲领性范式。但不可否认的是,鲁迅先生对中国古代小说史的解读与构建,根植于西学东渐直至新文化运动的大背景下,深受西方叙事文学影响,先入为主地以西方叙事小说标准来衡量和评判中国小说,忽视与摒弃了古代小说长期以来非叙事性的主要特点,形成了一些如唐代“始有意为小说”的片面观点,造成了对古代小说实际发展研究的偏差与背离。

自鲁迅以降,近百年来对中国古代小说的研究成果丰硕,但除对作品的文献考据研究外,凡从小说发展角度论述,仍然受制于《中国小说史略》的固有思路与评价标准,未能如实反映古代小说的历史发展原貌,以及异于西方叙事小说的独特属性。更为突出的是,以叙事小说的叙事手法成熟与否作为评判标准,已然成为研究者对古代小说默认与唯一的研究方法,大量小说研究实际上处于一种惯性的模式化书写,未能有效突破鲁迅先生因身处特定历史条件造成的视角和方法桎梏,从而使得这一类研究仅能作为《中国小说史略》的补充与延伸,事实上仍是以西方学术标准评价中国古代小说,而非从古代小说的特性出发来考察其独特价值,寻找符合古代小说实际发展的研究标准,并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研究体系。

因此,当下中国古代小说研究亟于突破的瓶颈,就在于回归中国语境,还原小说原貌。所谓回归中国语境,具体到对中国古代小说学的学科研究,就是从古代小说的创作与发展实际出发,而非从西方叙事小说的概念理论出发,重新检视现存全部古代小说作品,从而更准确地描述与讨论古代小说发展演进的脉络,以及造成该种文学现象的各方面原因,归纳和总结中国古代小说观念的形成,及其内涵与外延的流变特征,以确立符合古代小说实际发展状况的研究标准,构建符合中国古代小说历史原貌、具有中国特色的古代小说学术体系。

回归中国语境,从方法论上,就是避免生搬硬套、拿来主义,盲目地用西方学术理论直接套用包括中国古代小说在内的传统学术门类,不加思辨地用“符合”西式标准的内容来构建相似的学术体系,而对大量无法“契合”这个标准的内容视而不见或者否定抛弃。一味以六经注我的态度去架构所谓的理论体系,难免出现违背学科发展规律的讹误。如近年学术热点清华简的研究中,《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第三辑整理报告公布了六种八篇文献资料,其中第四篇《赤鹄之集汤之屋》,记载了商汤与伊尹之事。有学者从文学角度,认为无论从简文的故事、结构、内容和性质,还是从写作方法来看,都可以看作先秦的“小说”作品,从而得出战国时期已出现成形的小说理论这一结论。这就在方法论上犯了上述错误,先入为主地以叙事标准作为研究主导,违背了中国古代小说的发展原貌与核心特征。

回归中国语境,也是中国传统学术长久以来形成的实事求是研究方法的高度总结,体现了不隐恶、不虚美的传统学术操守和文化自信。陈寅恪先生曾以“了解之同情”的相同观点对传统人文学科作过精准注解。落实到古代小说研究领域,就是应该回归小说本身,不能脱离其发生与生长的具体历史环境,从众多复杂的文学现象中探寻与总结符合其体系发展的内在规律,避免用事先设定的标准去衡量研究对象,得出一些并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谬断。因此,确立一种适合古代小说发展内在规律的研究标准,建立与完善符合古代小说发展特点的研究体系,是当前古代小说研究领域亟须解决的问题。而要解决这个问题,必然要回归中国语境。只有回归中国语境,才能真实反映古代小说被西方叙事小说标准所遮蔽的原貌与特点。也只有解决好这个问题,才能突破目前古代小说的研究瓶颈,真正深入与如实反映古代小说在各个时期的生存状态与发展趋势,客观展示古代小说在文学发展中的实际位置,推动中国文学不断进步。

(作者:郝敬,系安徽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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