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4 08:22:30 来源: sp20241114
中新网 沈阳4月3日电(记者 王景巍)4月3日,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发布消息,沈阳首个“道路交通事故诉前调解服务中心”在沈阳公安交警于洪大队成立。该中心以力争减少当事人诉累,最大程度方便当事人为宗旨,积极开展交通事故诉源治理和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据了解,该中心在于洪区委政法委的指导协调下,区交警大队、区法院、保险公司三个部门,选派“交警事故处理员、保险公司理赔员、区法院员额法官、人民调解员”定期驻点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诉前调解服务中心,将熟悉交通事故处理、保险公司理赔业务和法律规范工作的人员集合到一起,通过精准把握交通事故当事人的不同诉求,以“接地气”的方式,讲法律,摆道理,析利弊,耐心为当事人排忧解纷。
据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当事人提出调解意愿,并在可调阶段的交通事故,交警在案情分析后转至“诉调服务中心”,联动法院及保险公司派员参与调解。同时,不断夯实多方取证基础,通过详实有效的证据,为后续调解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实现第一时间就地化解。
对于自愿寻求诉前调解的当事人,不收取任何费用,并采取诉调案件跟踪制度,提供一管到底的“管家式”服务,针对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遇到的“难点”、“节点”,随时提供相应帮助,为当事人解忧排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下一步,在成功试点的基础上,沈阳公安交警部门将持续联动各方力量,在各区交警大队设立“道路交通事故诉前调解服务中心”,不断优化服务举措,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调解模式,打造更加务实便民的诉前调解平台。(完) 【编辑:李润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