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是说法 | 遇到“外卖盗贼”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4-11-05 14:28:27 来源: sp20241105

  文/赵斌

  放泻药合法吗?

  知名刑法学教授罗翔在一段教学视频中称,张三外卖经常被偷,于是在外卖中放了泻药,李四吃了导致轻伤。罗翔认为,张三行为是预先安装防卫装置,即便因此导致偷外卖的李四构成轻伤,也成立正当防卫而不必受到刑罚。

  按照《刑罚》规定,为使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分析认为,外卖中放泻药是对外卖盗贼的惩罚,而不是为了防止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所以,如果外卖盗贼吃了我们加入泻药的外卖而导致轻伤甚至更严重的后果,未必能成立正当防卫。

  香港城市大学犯罪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讲师梁涛在接受 中新社 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表示,不建议为了惩治外卖被偷,而往外卖中投放泻药等对身体有伤害的物质。此举不仅有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可能,如果偷外卖者自身特殊原因导致食用加泻药的外卖后死亡,还有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可能。

  偷外卖固然让人厌烦,但投放泻药等伤害盗窃行为人身体的惩罚方式也不可取。

  “丢份外卖,报警都怕浪费资源”,有网友表示,但外卖被盗着实让人恼怒,不知该如何惩治外卖盗贼。

  偷外卖没治?

  “没有达到刑事立案追责标准并不意味着没有法律依据进行惩处。”刑事专家、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肖怡在接受 中新社 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表示,偷几十元顶多上百元外卖,一般达不到以盗窃罪刑事立案并追责的标准,但有三点需要注意。

  第一,涉案金额可以累计。违法行为人如果多次盗窃,甚至是不同受害人,经查实盗窃累计金额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应当以盗窃罪进行刑事立案并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第二,两年内达到三次以上盗窃的则会被认定为多次盗窃,仍然可以对行为人以盗窃罪立案调查并刑事追责,在此情况下涉案金额达不到标准不作为立案限制,而只作为量刑时的考量因素。

  第三,即便是没有多次盗窃,涉案金额也没有达到立案标准的盗窃行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两年之内偷三次外卖,就有可能坐牢,并且会永远留下刑事案底。所以,有小偷小摸怪癖的外卖盗贼们还是要及时收手了。同时,为了防止外卖被盗,可从取证角度入手。

  但是,还有网友好奇,既然盗窃会被罚款、拘留甚至判刑,为什么还有人冒着坐牢的风险去偷十几块钱的外卖?

  小偷小摸是病?

  盗窃犯法是常识,但是在集市、超市、便利店不乏小偷小摸之人,他们真是因为贫穷采取盗窃吗?

  山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指挥中心副主任、原心理咨询室主任郭良豹在接受 中新社 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表示,从犯罪心理学的概率角度来看,有小偷小摸问题的人是占一定比例的,未必是生活困难,甚至还有些人比较富裕。这与行为人生长环境和儿时的共同生活人有关,如果自幼耳濡目染家人有占小便宜的习惯,则很容易仿照。

  郭良豹指出,孩子幼年期有可能在跟随家长购物时偷拿自己喜欢的东西,这种情况下无论孩子是否知道这是错的,家长要立即予以纠正,否则形成习惯成年之后很难改变,给自己和社会都有带来无穷危害的可能。

  一旦染上这种小偷小摸恶习,成年后很难改变,那这种情况作为一种社会问题应该怎么处理呢?

  郭良豹表示,对于有小偷小摸习惯的成年人而言,在没有经过学习提升素养或者较大触动情况下,难以改变。比如经过罚款、拘留甚至刑事处罚等触动后,一般会对这种“小毛病”带来的后果产生畏惧感而不敢再犯。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