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5 10:54:07 来源: sp20241105
南方日报讯 (记者/苏芷妍 通讯员/郑龙骏 林葳)近日,中山印发《支持大学生回乡自主创业奋斗“百千万工程”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提出多项创业扶持举措,促进中山市各类人才和港澳青年积极投身乡村建设,支持大学生回乡自主创业奋斗“百千万工程”。
《实施意见》提出,中山将全面优化回乡创业人才待遇,对于在推进“百千万工程”赋能乡村振兴、自主创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人才,可由镇街视情况给予奖补。支持五桂山等镇街探索实施“乡村新秀”举荐制度,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大学生创业项目,由镇街分三年发放共十万元生活补贴,在支持期内参照特聘人才D档享受子女入学、医疗服务、安居保障和金融支持等待遇。
此外,中山将市镇两级人才房入住范围扩展至回乡创业大学生和来中山市创新创业的港澳青年,由市人才安居公司安排一批优质房源,专门面向创业大学生招租。同时,建设青年人才驿站,为返乡创业青年大学生提供最多30天的免费住宿。
为建设友好型返乡创业平台载体,《实施意见》提出,返乡创业大学生入驻中山粤港澳创新创业合作平台、中山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广东中山农业创业孵化基地、中山翠亨新区“澳中青年创新创业园”等创业孵化平台,可享受最长三年零租金、零物业管理费以及免费商事登记、人才招聘、创业融资、市场营销、法律维权等一站式创业服务。
按规定对成功落地的大学生回乡入乡创业项目给予一次性创业资助奖励10000元;最长3年,每年最高6000元场地租金补贴;享受个人最高5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500万元额度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支持。对吸纳就业能力强、帮扶带动就业困难人员、本省及协作地区脱贫人口就业的创业项目给予最高30000元带动就业补贴和社会保险费补贴等政策扶持。(南方日报)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