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4 13:28:33 来源: sp20241114
中新社 北京5月17日电 (记者 庞无忌)中国央行副行长陶玲17日在北京透露,央行拟设立3000亿元(人民币,下同)保障性住房再贷款。
当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对于消化存量商品房的政策措施,陶玲表示,央行拟设立保障性住房再贷款。作为新创设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保障性住房再贷款规模是3000亿元,利率1.75%,期限1年,可展期4次,发放对象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全国性银行。银行按照自主决策、风险自担原则发放贷款。中国人民银行按照贷款本金的60%发放再贷款,可带动银行贷款5000亿元。
陶玲解释,所收购的商品房严格限定为房地产企业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对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一视同仁。按照保障性住房是用于满足工薪收入群体刚性住房需求的原则,严格把握所收购商品房的户型和面积标准。
城市政府选定地方国有企业作为收购主体。该国有企业及所属集团不得涉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得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同时应具备银行授信要求和授信空间,收购后迅速配售或租赁。城市政府、符合条件的工薪群体、房地产企业、21家银行自愿参与。
这项政策是央行为支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出台的重要举措,有利于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多重目标:一是加快存量商品房去库存。二是加快保障性住房供给。收购后的商品房用作配售型或配租型保障性住房,能够更好满足工薪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三是助力保交楼和“白名单”机制。房地产企业出售已建成商品房后,回笼资金可用于在建项目续建,改善房企的资金状况。(完)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