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制止补课被处分”的班主任很冤吗?

发布时间:2024-11-16 16:42:14 来源: sp20241116

  近日,沈阳市教育局通报了6起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典型案例,17名教师被处分。其中,一名班主任“明知本班家长组织违规补课不加以制止”,被给予警告处分。(1月16日澎湃新闻)

  既没有组织、参与有偿补课,也没有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不制止补课被处分”显然打破了人们的刻板印象,让一些人先入为主地觉得这位班主任很“冤”,果真如此吗?

  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背离“双减”制度善意,加剧了教育焦虑。学生家长组织补课,班级里有老师不愿意得罪乃至“伤害”同行也好,不愿意对家长们说“不”也罢,对违规补课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班主任,采取了息事宁人的态度。

  沉默就意味着放纵,“不制止补课被处分”犹如一面镜子,传递出强烈而鲜明的符号信息:对于违规补课,中小学教师尤其是班主任并非事不关己就可以高高挂起,不作为、不担当同样需要戴上“紧箍咒”。

  减轻中小学生学业负担,促进他们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显然不能让孩子们被违规补课牵着鼻子走。不论是利益驱动,还是观念上“慢了一拍”,导致部分人对违规补课存在着暧昧态度——有什么样的精神世界,就有什么样的行为做派,正是因为一些人对禁止违规补课缺乏深层次的价值认同,为违规补课找到了某种意义上的合理性,甚至还对违规补课进行了变相的美化。是非观和价值观的模糊与错乱,是“明知本班家长组织违规补课不加以制止”的思想根源。

  杜绝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不仅需要个体的自省自律,也离不开“身边人”的提醒监督。事实上,除了这位“不制止补课被处分”的班主任之外,另外一所学校分管校长迟某某因治理本校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工作不力,也被给予了记过处分。从这个角度上说,禁止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不仅需要“独善其身”,也需要包括家长、教师和学校管理者在内的利益相关者对失范行为不沉默、不放纵,勇于担当作为,形成合作共治的良好局面。

  只有让失范行为得到及时、有效的惩戒,社会规范才会具有强烈的、普遍的、持久的感召力和约束力,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现象才会越来越少。

  杨朝清 【编辑:刘阳禾】